{ 所屬層級類別 } 國務院部委規章庫
{ 所屬類別 } 質檢價格
{ 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國質檢鍋[2002]30號
{ 發布日期 } 2002-02-07
{ 生效日期 } 2002-02-07
{ 效力狀況 } 有效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資格審查咨詢單位備案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務院有關部委、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
為規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資格審查咨詢工作,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單位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總局組織制定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資格審查咨詢單位備案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在執行中如有問題,請與總局鍋爐局聯系。
附件:
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資格審查咨詢單位備案辦法
二、咨詢單位備案表
2002年2月7日
附件一: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資格審查咨詢單位備案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資格審查咨詢單位的咨詢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資格審查咨詢業務的單位,必須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局”)辦理備案,并接受其監督管理。
第二章 備案條件
第三條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資格審查咨詢單位(以下簡稱“咨詢單位”)備案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必須具有對無損檢測單位的中介服務項目);
(三)注冊資金不少于30萬元;
(四)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通訊聯絡設備和檔案資料保管條件;
(五)具有與其咨詢業務相適應的規程、規范、技術標準及相關資料;
(六)配備與開展咨詢工作相適應的人員(下表);
┌───┬─────┬─────┬────┬────┬────┐
│無損檢│ ?、蠹? │RT2人項 │UT2人項 │MT2人項 │PT2人項 │
│ ├─────┼─────┴────┴────┴────┤
│測人員│ Ⅲ級≥4人│ │
│ │ │從事無損檢測專業工作20年以上。 │
├───┼─────┼────────────────────┤
│ 專業 │ │具備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和工程師 │
│ │ │(含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 ? │
│ │ ├────────────────────┤
│ 人員 │≥2人 │從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 │ │10年以上?! 々?
└───┴─────┴────────────────────┘
(七)建立了與咨詢工作相適應的內部管理體系(質量手冊和相關體系文件、實施程序等);
(八)具有相關咨詢服務的工作業績。
第四條 咨詢人員工作守則:
(一)熟悉并掌握國家有關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安全質量管理、資格許可審查的有關要求;
(二)熟悉并掌握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使用、修理改造、檢驗等方面的相關專業知識;
(三)具有做出專業技術判斷和進行咨詢服務的能力;
(四)具有3年以上質量體系檢查或資格審查方面的工作經歷;
(五)嚴格保守被咨詢單位的商業和技術秘密;
(六)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實事求是,作風正派。
第五條 咨詢機構應定期對咨詢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并對咨詢人員正確履行咨詢工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