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儲備成品油庫建設標準
建標168—2014
主編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物資儲備局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施行日期:2014年10 月1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批準發布《國家儲備成品油庫建設標準》的通知
建標[20143109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局)、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發展改革委: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下達2010年建設標準編制項目計劃的通知》(建標[2010]80號)要求,由國家物資儲備局組織編制的《國家儲備成品油庫建設標準》,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準發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國家儲備成品油庫建設項目的審批、核準、設計和建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嚴格控制建設標準、進一步降低工程造價的相關要求,認真執行本建設標準,堅決控制工程造價。
本建設標準的管理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具體解釋工作由國家物資儲備局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7月25日
前 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標(20103180號文件要求,《國家儲備成品油庫建設標準》由國家物資儲備局負責主編,具體由國家物資儲備局設計院編制。
編制過程中,編制組遵循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在全國不同地區對成品油庫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總結了多年來國內成品油庫建設的經驗教訓。在此基礎上,對大量資料進行了科學的論證與分析,形成了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經廣泛地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反復修改補充形成了送審稿。
本建設標準共分十章和一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建設規模及項目構成、庫址選擇與總體布置、工藝設施、輔助作業設施、行政管理設施、警衛設施、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經濟指標等。
本建設標準的主編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物資儲備局,具體解釋工作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物資儲備局負責。在執行本建設標準過程中,請各單位注意總結經驗,積累資料。如發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交國家物資儲備局設計院(地址:武漢市沿江大道158號,郵政編碼:430017),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
主編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物資儲備局設計院
主要起草人:劉小江 許衛新 周海揚 馮華國 陳鳳冬 徐超藍 姜超 韓鈞 張運華 許文忠 楊進峰 王中里 明衛國 陳冰 許淳濤 王東 劉滔 張明光 孫曉林 黃友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物資儲備局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