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子公司提供貸款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任何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
2013年6月13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以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南京杭氧氣體有限公司提供銀行貸款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南京杭氧氣體有限公司總額為16,750萬元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為自銀行批準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對本項擔保重新履行審批程序。該擔保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32%。
2、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山東杭氧氣體有限公司提供銀行貸款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山東杭氧氣體有限公司總額為23,200萬元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為自銀行批準之日起六年,并同意每三年對本項擔保重新履行審批程序。該擔保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7.36%。
3、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內保外貸的議案》,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內保外貸,擔保額度為6億人民幣(或等值外幣),擔保期限自銀行批準之日起兩年。該擔保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9.05%。
以上擔保批準通過后,杭氧股份累計已批準的擔保額超過了歸屬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50%,根據《投融資及擔保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上述擔保的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二、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一)、南京杭氧氣體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況
南京杭氧氣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杭氧)是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9日,注冊地:南京市六合區大廠太子山路56-1號116室,公司成立時,注冊資本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許迪。公司經營范圍:危險化學品批發;通風備品備件銷售;空分技術咨詢服務。截止2013年4月30日,南京杭氧總資產為4,939.96萬元,負債為53.88萬元,該公司目前處于建設期,尚無盈利。
2、項目實施情況
南京杭氧為本公司2012年設立的全資子公司,目前該公司正在實施“配南鋼30,000m3/h氣體投資項目”,該項目總投資24,250萬元。根據公司的投資計劃(詳見2012年5月31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投資設立南京杭氧氣體有限公司暨實施“配南鋼30,000m3/h氣體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2012023)),總投資24,250萬元中除注冊資本外,其余資金需通過杭氧股份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解決。由于該公司剛組建完成,缺乏融資能力,需要母公司提供銀行貸款擔保。
(二)、山東杭氧氣體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況
山東杭氧氣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杭氧)是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8日,注冊地:滕州市木石鎮駐地,公司成立時,注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臧建東。公司經營范圍:空氣分離技術咨詢及服務;通用機械及備件銷售。截止2013年4月30日,山東杭氧總資產為18,988.93萬元,負債為17,040.67萬元,該公司目前處于建設期,尚無盈利。
2、項目實施情況
山東杭氧為本公司2013年新設的全資子公司,目前該公司正在實施收購兗礦魯南化肥廠(以下簡稱:魯南化肥)和兗礦國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化工)現有的四套空分裝置(10,000m3/h(氧)、14,000 m3/h(氧)、28,000 m3/h(氧)、52,000 m3/h(氧)空分裝置及相關附屬設施)、另新建一套62,500 m3/h空分裝置的項目,該項目總投資95,000萬元。根據公司的投資計劃(詳見2013年3月7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投資設立山東杭氧氣體有限公司暨實施收購空分資產并新建一套62500 m3/h空分裝置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2013007)),總投資95,000萬元中除注冊資本外,其余資金需通過杭氧股份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解決。由于該公司剛組建完成,缺乏融資能力,需要母公司提供銀行貸款擔保。
(三)、杭氧(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況
杭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氧(香港)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6日,注冊地:香港灣仔港灣道1號會展廣場辦公大樓49樓8室,公司成立時,注冊資本1,000萬元港幣。公司法定代表人:邱秋榮。公司經營范圍:通用機械及配件、原材物料等進出口貿易,技術咨詢與服務。截止2013年4月30日,杭氧(香港)公司總資產為811.70萬元,無負債,該公司目前尚無盈利。
2、項目實施情況
為了適應公司日益擴大的業務規模,進一步加強國際貿易的渠道,提高本公司的空分設備及其工程成套的能力,本公司2012年新設全資子公司杭氧(香港)公司。目前,杭氧(香港)公司主要負責杭氧神華寧煤6套10萬空分合同項目(詳見2013年4月27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2013—029號公告)境外部分產品采購。鑒于杭氧(香港)公司剛成立在香港當地無任何資信額度,注冊資本金低,無法進行后續采購,故向母公司申請內保外貸。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上述擔保不涉及反擔保。上述擔保合同尚未簽署,具體擔保金額和期限將以銀行核準額度為準。實際發生的擔保金額和期限,公司將在以后的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上述項目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及債務清償能力。本次擔保有利于上述全資子公司順利開展經營業務,符合公司整體利益。
本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的范圍之內,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相違背的情況。
2013年6月13日,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以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上述擔保的議案。批準上述擔保后,杭氧股份累計批準的擔保額超過了歸屬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50%,根據《投融資及擔保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上述擔保議案還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經審批過的對外擔保金額(含本次擔保數)累計為人民幣326,190萬元(全部為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03.54%;實際發生額累計為160,046.97萬元(全部為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50.8%,無逾期對外擔保。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