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中社消息 福斯達發布關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主要針對公司財務總監馮慶生的親屬馮華冰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期間的短線交易行為。馮華冰在此期間買入公司股票3700股,金額為11萬元,隨后又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再次買入,賣出金額為9萬元。這一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相關規定。
公司已及時將警示函內容告知馮慶生,并表示其及其親屬已深刻認識到短線交易的嚴重性,承諾將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杜絕類似行為再次發生。同時,公司將以此事件為鑒,強化對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學習和親屬行為的監督,以確保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維護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024年前三季度,福斯達實現收入16.54億元,歸母凈利潤2.0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