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2月16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配套方案》近日印發。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發展目標為:到2025年,煤炭供給質量顯著增強,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礦區生態環境保護明顯改善,智能煤礦建設邁上新臺階,安全生產水平保持全國領先,基本建成綠色、集約、高效、智能、安全的現代煤炭工業體系。
供給更加穩定可靠。穩定蒙東地區煤炭產能,在鄂爾多斯新建一批現代化大型煤礦,12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產能占比達到92%。產能結構更加優化,供儲銷體系更加完善,供應鏈更加暢通高效。
創新更加高效智能??萍紕撔仑暙I率明顯提高,井下機械化程度基本達到100%,智能化技術裝備大幅推動應用,全區具備條件的生產煤礦全部建成智能煤礦,煤礦全員勞動工效達到7500噸/人·年。
利用更加清潔綠色。綠色發展理念深入人心,綠色開采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推廣應用,礦區生態環境得到顯著改善。瓦斯、煤矸石、礦井(坑)水等資源的綜合利用取得實質性進展,清潔高效利用水平邁上新臺階;生產煤礦100%建成綠色礦山。
生產更加安全可靠。煤礦安全防控體系基本建成,智慧監管走在全國前列,安全保障能力持續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保持全國領先、世界先進水平。
該文件還提出,堅決保障國家煤炭供給,推進實施規模有序增長、產能合理釋放、產量靈活調整,充分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煤炭供需情況,穩步推進接續煤礦項目,確保煤炭供給穩定、經濟運行平穩。嚴格新建和改擴建煤礦準入標準,新建井工煤礦原則上產能不低于300萬噸/年,改擴建煤礦改擴建后產能不低于120萬噸/年。
全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
《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內能煤開字〔2022〕102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配套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2月15日
《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煤炭是我國的基礎能源和重要原料。在未來一段時期,煤炭仍將是我國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的“壓艙石”。煤炭工業作為內蒙古自治區的支柱產業,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十四五”時期,是全區走好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路子的攻堅期,是做好現代能源經濟這篇文章的機遇期。根據國家有關煤炭工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編制的總體要求,結合自治區實際,編制《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一、發展基礎與形勢
(一)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來,自治區煤炭工業發展深入貫徹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動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發展質量和效益邁上新臺階。
供應保障地位更加鞏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能力顯著增強,“十三五”期間,全區累計生產煤炭48.5億噸,近60%供應華北、東北、華東等地區,占全國跨省交易量的1/3,為國家能源安全保障作出了積極貢獻。全力保障東北地區煤炭供應,有效應對新冠疫情對煤炭供應的挑戰。加快“公轉鐵”步伐,建成浩吉、準朔等外運通道,改造提升集通、呼準、大準等運煤專線,煤炭鐵路外運能力大幅提升。
產能結構優化成效顯著。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推進,累計退出產能0.69億噸,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優質產能有序釋放,新增優質產能1.6億噸/年。煤炭產能結構不斷優化,全區單礦平均產能達到 259 萬噸/年,較 2015年提高 32 個百分點,大型煤礦規模占全區煤礦總產能的89.3%,較 2015 年提高 4.2 個百分點,發展質量和效益顯著提升。
礦區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國家級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加快推進,全區 127 處煤礦建成綠色礦山。煤田(礦)火區、采空區災害綜合治理成效顯著,鄂爾多斯地區露天煤礦利用復墾綠化區域和礦區空置土地,建起現代生態農業園區,與周邊村民建立利益連接機制,助推村民創富增收。
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在全國率先出臺煤礦安全生產分級監管制度,安全監管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安全基礎建設加快推進,一級、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煤礦 224 處,占區內正常生產煤礦的 73%。安全監管治理能力現代化邁出重要步伐,建成煤礦安全培訓考核信息管理系統,培訓考核實現“一網通辦”;建成內蒙古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綜合信息化系統,生產煤礦全部聯網,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業務基本實現了網上辦理。“十三五”期間,全區煤礦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70 起、死亡 111 人,較“十二五”期間分別減少 39 起、41 人,下降 35.8%、27%。
科技創新成果不斷涌現。積極推動產學研合作,煤炭行業科技創新深入推進,開采技術與裝備研發水平進一步提高。首批基于 5G 技術實現駕駛無盲區的大型礦車投入運行,為后續智慧礦山、無人駕駛、遠程操控奠定了基礎。首座全斷面隧道掘進機施工長距離煤礦斜井建成啟用。首套國產 8.8米一次采全高綜采工作面成套設備成功應用,采高創世界紀錄。含水層下特厚煤層上向分層長壁逐巷膠結充填采煤技術理論取得突破。褐煤發電煙氣提水、煤炭地下氣化等新技術率先示范應用,創新驅動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主要問題
綠色發展水平不高。內蒙古生態體系脆弱,煤炭綠色開采技術應用不夠廣泛,地表沉陷、水土流失、水資源破壞等問題依然存在,礦井(坑)水、煤矸石、煤層氣等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偏低,煤炭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融合發展不充分。
清潔高效利用不夠。煤炭產業鏈條短,以煤電和煤制油、煤制烯烴、煤制天然氣、煤制乙二醇等產業為主,初級產品多,精深加工產品少、產品附加值低。
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產學研結合不緊密,科技研發投入不足,高端煤機裝備、智能化裝備制造發展滯后。高新技術人才和專業技術人員相對匱乏,復合人才緊缺。
安全生產壓力加大。隨著開采強度和深度不斷增加,開采條件逐步復雜,瓦斯、沖擊地壓、水等災害威脅加劇,安全生產風險加大。
(三)發展形勢
“十四五”時期,煤炭仍將是我國的主體能源,在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煤炭消費將逐步減量替代,煤炭工業的發展重點在于提升發展質量、保障能源供應安全。自治區走好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路子,對煤炭綠色低碳轉型提出更高要求。
能源低碳轉型加速推進。世界能源低碳無碳化進程加快,能源清潔化、綠色化、低碳化特征明顯增強,風光等非化石能源快速發展,煤炭比重逐步降低,以新能源滿足新增用能需求的能源發展新格局加快形成,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費比重逐步下降,煤炭需求量增速趨緩。
供應保障地位更加凸顯。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生態環保政策強力實施,東中部地區持續關井減產,煤炭生產重心將進一步向山西、陜西、內蒙古、新疆集聚,我國煤炭的供應將從分散型向區塊化轉變,煤炭供需逆向分布特征更加凸顯,全國煤炭市場區域性、時段性供需緊張的情況仍將存在,內蒙古在保障煤炭安全穩定供應中的地位將更加突出。
結構優化面臨難得機遇。國家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內蒙古作為我國煤炭的主產區,煤炭作為內蒙古支柱產業之一,未來仍將對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促進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全區煤炭行業將迎來實現高質量發展、升級成為高技術產業的重要機遇期,產能結構將持續優化,供給質量和彈性顯著增強。
煤炭科技創新更加活躍。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各產業加速深度融合,煤礦綠色開采、煤礦智能化建設、煤炭電商交易、煤礦關鍵成套設備將成為煤炭工業高質量發展的主戰場,對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提升生產效率效益、增強供應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二、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貫徹落實能源安全新戰略,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以推動煤炭工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提升供應保障能力,推動清潔高效利用,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構建產業基礎智能化、開發利用綠色化、煤礦安全本質化、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的新格局,為做好現代能源經濟這篇文章、建設好能源與戰略資源保障基地作出新貢獻。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統籌煤炭資源開發與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集約、安全、高效、清潔的煤炭工業體系,最大限度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實現煤炭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協同發展。
集約集聚,保障供應。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序釋放先進產能,進一步優化煤炭開發布局和產能結構,培育以大型現代化煤礦為主體的煤炭生產基地,完善產供儲銷體系,提高需求響應和供給側系統調節能力,全力保障國家煤炭供應。
科技引領,創新發展。發揮科技創新第一動力作用,圍繞煤炭安全綠色智能開采、清潔高效利用開展相關研究,深入實施“科技興蒙”行動,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推動關鍵技術裝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促進全產業鏈優化升級。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扎實推進自治區煤礦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切實保障礦工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
(三)發展目標
到 2025 年,煤炭供給質量顯著增強,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礦區生態環境保護明顯改善,智能煤礦建設邁上新臺階,安全生產水平保持全國領先,基本建成綠色、集約、高效、智能、安全的現代煤炭工業體系。
供給更加穩定可靠。穩定蒙東地區煤炭產能,在鄂爾多斯新建一批現代化大型煤礦,120 萬噸/年及以上煤礦產能占比達到 92%。產能結構更加優化,供儲銷體系更加完善,供應鏈更加暢通高效。
創新更加高效智能??萍紕撔仑暙I率明顯提高,井下機械化程度基本達到 100%,智能化技術裝備大幅推動應用,全區具備條件的生產煤礦全部建成智能煤礦,煤礦全員勞動工效達到 7500 噸/人·年。
利用更加清潔綠色。綠色發展理念深入人心,綠色開采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推廣應用,礦區生態環境得到顯著改善。瓦斯、煤矸石、礦井(坑)水等資源的綜合利用取得實質性進展,清潔高效利用水平邁上新臺階;生產煤礦 100%建成綠色礦山。
生產更加安全可靠。煤礦安全防控體系基本建成,智慧監管走在全國前列,安全保障能力持續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保持全國領先、世界先進水平。
三、優化升級供應保障基地
立足煤炭資源稟賦,統籌推進保障煤炭穩定供應和結構調整優化,提升煤炭供給質量,打造更加集約高效的煤炭供應保障基地。
(一)優化區域布局
統籌資源稟賦、市場需求、環境容量、輸送通道等,圍繞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建設,發揮煤炭供應基地的重要作用,優化提升鄂爾多斯煤炭產能,穩定呼倫貝爾、通遼、赤峰、錫林郭勒盟等地區煤炭產能,推進烏海地區煤炭資源整合,優化開采布局、科學合理開發。根據市場需求,適時啟動新建、擴建一批大型、特大型現代化煤礦,核增具備條件煤礦的產能。
(二)調整產能結構
堅決保障國家煤炭供給,推進實施規模有序增長、產能合理釋放、產量靈活調整,充分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煤炭供需情況,穩步推進接續煤礦項目,確保煤炭供給穩定、經濟運行平穩。嚴格新建和改擴建煤礦準入標準,新建井工煤礦原則上產能不低于 300 萬噸/年,改擴建煤礦改擴建后產能不低于 120 萬噸/年。
(三)健全產供儲銷體系
建立充足的產能儲備和靈活的產量儲備體系,生產側重點在鄂爾多斯市、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等主要產煤地區探索建立露天煤礦產能儲備制度,按照生產系統最大生產能力確定儲備產能,給予用地、林草地征占用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用煤高峰季節按照儲備產能組織生產。流通側重點加強煤炭流通環節管理,充分利用現有鐵路線路運力,改造一批現有集運站,新建或擴建集運站,增加中間環節的緩沖能力;支持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建設煤炭儲備基地,鼓勵在口岸區域煤炭集散建設中轉儲運施,增加儲備轉運能力。消費側結合煤電、煤化工等行業用煤需求和煤炭供需分布特點,保持合理庫存水平,提升自身供應能力不強地區(如包頭市、呼和浩特市、興安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的煤炭實物儲備能力。
四、加快煤炭綠色發展步伐
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嚴守“三區三線”,執行最嚴格的草原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推進綠色生態轉型,加強綠色礦山建設,強化沿黃生態保護,促進煤炭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融合發展。
(一)推進資源綠色開發
開展煤炭資源綠色開采試點示范,因地制宜推廣應用充填開采、井下洗選等綠色開采技術及裝備,最大限度減少煤炭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加強綠色礦山達標建設,新建煤礦全部按照綠色礦山標準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生產煤礦結合實際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加快改造升級,達到綠色礦山標準。開展煤矸石充填開采試點,推動鄂爾多斯南部地區礦井水綜合利用,推廣應用氫能源卡車和電動卡車,最大限度降低碳排放。鼓勵煤礦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回收非永久保護煤柱等邊角殘煤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到2025 年,生產煤礦綠色礦山達標率達到 100%。
(二)推動生態低碳轉型
實施還綠還田行動,建立關閉退出煤礦生態修復機制,扎實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保護,全面修復礦山生態。在采煤沉陷區、關閉退出煤礦工業場地、露天礦排土場等地,因地制宜發展光伏、現代農牧業、文化旅游等產業,探索種植碳匯林,促進礦區能源轉型和生態修復。發揮礦區土地、廠房、資源等優勢,制定相應優惠及獎懲政策,引導、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開展礦山生態修復與產業轉型,鼓勵各地根據實際建設礦山地質公園、礦山野生動物園。推進廢棄煤礦資源精準開發利用,充分利用煤、氣、水、地熱、空間等多種資源,探索地下儲氣儲油庫、地下水庫、礦山公園等生態融合發展模式。
(三)加強和諧礦區建設
加強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改善礦區居住條件,建設生產發展、人民富裕、生態良好的示范礦區。引導煤炭企業有序將勞務派遣用工轉為直接用工或實施轉崗,推進取消井下勞務派遣用工,大型露天煤礦取消特種作業崗位勞務派遣用工,推動取消夜班作業,穩步提升煤礦工人工資水平和待遇保障,增強煤礦職工幸福感。積極探索村企共建、互促共贏的新模式,引導煤礦企業增加周邊嘎查村用工比例,以資源開發助力鄉村振興,支持企業參與當地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被征用土地、草牧場的嘎查村自愿以土地、補償費入股煤礦,承包經營煤炭企業餐飲物業、復墾綠化、運輸施工等業務,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帶動礦區周邊農牧民致富增收。
五、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
堅守安全紅線、強化安全底線、筑牢安全防線,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加強煤礦安全基礎建設,推進重大災害治理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煤礦安全本質化、標準化水平。
(一)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制定煤炭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清單。建立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和政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考核制度體系,加快形成企業自律、政府監管、三方協同、公眾參與的煤礦安全責任落實機制。強化煤礦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完善煤礦安全監管基礎數據庫和業務資源數據庫,推動煤礦企業完善隱患自查自報系統,實現業務數據采集自動化,執法信息管理網絡化,執法依據規范化。
(二)加強煤礦安全基礎建設
推動企業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實現制度化、規范化體系建設。督促煤礦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確保企業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建立煤礦企業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化落實隱患治理工作。加快煤礦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實現監測監控全面感知、動態監測、智能預警及快速處理。強化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綜合素質提升,變招工為招生,力爭煤礦一般作業人員具備初中及以上學歷,特種作業人員全部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管理人員全部達到大專及以上學歷。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向縱深發展,強化煤礦標準化管理體系動態達標。2025 年底前,一、二級標準化煤礦占達標煤礦的 80%以上。
(三)推進重大災害治理能力建設
深入推進瓦斯、水害、頂板、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超前治理,督促煤礦企業建立重大災害治理機構和隊伍,保障災害治理資金投入,配足災害治理安全設施設備。加強露天煤礦滑坡防治,增強風險管控和防災治災救災能力。推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瓦斯綜合治理,采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先行,做到抽掘采平衡。加強水害普查,嚴格落實“三專兩探一撤”措施,做好老空水害防治;積極采用疏水降壓、注漿加固、注漿改造等措施,做好承壓水害治理。提高沖擊地壓礦井沖擊傾向性鑒定和沖擊危險性評價的科學性,提升沖擊地壓監測預警能力,落實核減產能、“三限三強”等防沖措施。
(四)提高煤礦企業法規標準執行能力
持續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以學習培訓“一規程四細則”等法規標準為切入點,推動煤礦企業重制度、敬規則,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全面對標對表、自查自糾、整改落實,強化從業人員法治意識和法規執行力,全面提升全員安全管理水平。
(五)提升煤礦應急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煤礦安全應急響應機制,提升預警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精準性,推進煤礦救援裝備建設和救援隊伍戰斗力提升。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強化煤礦調度中心建設,發揮調度中心參謀部、指揮部、作戰部的樞紐作用,賦予井下班組長、調度員等緊急情況撤人權。
六、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引領
堅持創新發展理念,推進煤礦先進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加快推動煤礦智能化發展,完善煤炭科技創新體系,實施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促進自治區煤炭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
(一)加快先進技術推廣應用
采取“探索一批、推動一批、應用一批”的分類推進方式,重點以大型央企和國有企業科研項目為依托,探索一批有應用前景的技術、推動一批已具備推廣條件的技術、應用一批完全成熟的技術,同時要總結煤矸石充填等部分先進技術在個別煤礦的應用實例,以點帶面,推動示范,進一步加快煤礦先進開采技術的推廣和產業化應用。
(二)完善煤炭科技創新體系
完善煤炭行業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建設,加強協同創新平臺建設和政策引導,適時研究制定煤炭行業重大技術裝備創新目錄。支持政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建立政產學研聯盟,持續協同攻關,推進煤炭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依托工業園區和大型煤炭企業,聯合國內外院校和研究機構,探索建立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
(三)推動煤礦智能化建設
制定智能化建設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標準和驗收辦法,開展智能煤礦建設示范,引導煤礦企業積極開展煤礦智能化建設。按照總體推進、一次設計、分步建設、按期達標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智能化建設三年行動工作任務。對服務年限不足 5 年難以實現全過程、全時態智能化的煤礦,結合自身條件和經濟效益,因地制宜開展智能化技術改造,積極推進局部智能化。鼓勵跨領域合作,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煤礦智能化裝備研發及產業化應用。建設煤礦智能開采裝備制造園區,大力發展智能采煤機、井下機器人、露天煤礦無人駕駛等裝備制造產業,打造全國煤礦智能化成套裝備與關鍵零部件生產基地,將市場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培育經濟新增長點。到 2025 年,具備條件的大型正常生產煤礦全部智能化實現率達 100%。
(四)強化人才引進和培養
大力實施柔性引才戰略,以團隊引進、核心人才帶動引進等方式,聚集高層次人才,建立自治區煤炭人才金字塔。支持區內外能源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區建設一批優勢突出、與生產實踐高度接軌的職業院校,加強煤礦主體專業人才培養,培養“信息化、智能化”的新型人才,構建“知識型+技能型”人才隊伍,推進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素質持續提升,為煤炭科技及安全發展提供基礎保障。整合專家資源,建立煤炭行業專家智庫,著力解決政府決策、企業發展遇到的突出難題,引領行業技術進步和創新。
七、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
按照清潔、低碳、高效、集中的原則,加強煤炭提質加工與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化工延伸產業鏈,提升煤炭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和煤炭產品附加值,推動低碳綠色轉型。
(一)優化煤炭產業鏈
全面落實能耗“雙控”,實施控煤減碳工程,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深入推進節能降耗,合理控制現代煤化工產業規模,推動國家規劃布局和自治區延鏈補鏈的現代煤化工項目建設。加強存量煤電機組節能改造,加大淘汰落后燃煤機組力度,合理安排已納入規劃煤電項目的建設投產。加快現有煤化工項目升級改造,推動煤制油、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等產業鏈向下游延伸,產品向高端專業化學品、化工新材料方向延伸,提高附加值。推進煤炭分級分質梯級利用,開展褐煤、低階煤制氫和熱解綜合利用工業化示范。
(二)加強資源綜合利用
積極探索大型工業園區化集中高效管理模式,引導產業向優勢企業和重點園區聚集,提升煤炭使用效率。建設一批具有區域特色的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園區,構建煤基循環經濟產業鏈,促進煤矸石、煤泥、礦井(坑)水及其他與煤共伴生物的資源化、產業化利用。煤礦坑口電廠優先安排低熱值煤發電項目,加強粉煤灰在建筑材料、土壤改良等方面的綜合利用。保護性開發準格爾礦區富鋁煤,推動粉煤灰提取氧化鋁示范項目建設。積極拓展煤礦瓦斯利用方式,大幅度提高瓦斯利用率。在烏海黃白茨、阿拉善百靈等煤礦建設瓦斯治理示范礦井。
(三)推動煤層氣開發利用
在具備潛力的區域開展煤層氣調查評價工作,圈定重點勘查有利靶區,開展煤層氣開發試驗,提交探明地質儲量,2025 年之前,基本摸清煤層氣資源家底。結合市場供需關系及發展趨勢,針對自治區主要城鎮分布散、輸氣管網建設薄弱、集中供氣投入較大的特點,探索建設“分布式清潔能源保障基地”,以就近利用為基本原則,在主要城鎮附近選取資源落實程度高、開發潛力大、投資風險小的煤層氣富集區建設煤層氣產業化基地和開發利用示范區,完善輸氣管網、天然氣壓縮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煤層氣產業發展。
八、促進煤炭市場健康平穩運行
發展煤炭智能綠色物流,不斷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和產品配送能力,完善煤炭市場交易體系,實施蒙煤品牌建設工程,持續提升內蒙古煤炭供應保障能力和市場影響力。
(一)發展煤炭智能綠色物流
推進煤炭運輸“公轉鐵”,完善區內鐵路路網規劃,暢通通往秦皇島等環渤海煤炭港口鐵路運輸通道,加強集通等既有通道改造或點線能力配套工程建設,提升蒙冀、浩吉、準朔、集通等干線運輸能力。推進煤炭礦區、消費企業、大型物流園區、交易集散地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實現鐵路干線運輸與重點煤礦、電廠和物流園區高效聯通和無縫銜接。加強礦區、園區集疏運系統智能化發展,在礦區短途倒運中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構建覆蓋全區的現代煤炭智慧物流網絡。打造區域型洗選配送基地,集儲備、洗選、加工、物流一體,實現煤炭精細化加工配送。
(二)提升煤炭儲備能力
建立煤炭應急儲備體系,推動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形成以火電企業為主、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為補充的多層次儲備體系。建設煤炭儲備基地,蒙東地區和中部產煤較少盟市加快建設保供儲煤中心,有效發揮“以儲保供”作用。嚴格落實燃煤電廠最低庫存制度,推動儲煤能力不足電廠通過實施儲煤場所改擴建,或與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臨近電廠簽訂代儲、互保協議,提升儲備能力。加強需求側管理,確定一批可調節、可中斷用戶,優先保障發電供熱和其它民生用煤。加強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監管,提高發電供熱企業用煤中長期合同簽訂比例。
(三)完善煤炭市場交易體系
依托現代能源經濟指數,面向煤炭現貨、期貨兩個市場,建立完善煤炭市場化價格發現機制與監管機制,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煤炭交易平臺。以鄂爾多斯智慧能源服務體系為試點,推動煤炭交易渠道暢通高效,打通煤炭供需服務壁壘。深入實施蒙煤品牌提升行動,建立健全品牌煤標準體系,推進鄂爾多斯煤品牌提升,推動烏海市、蒙東等煤炭品牌建設,支持企業打造企業品牌。加大宣傳推介力度,辦好國際能源大會、煤炭博覽會等會議,持續提升內蒙古煤炭的市場影響力。
九、節能與環境影響評價
(一)資源節約
優先采用資源回收率高的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生產煤礦不斷優化開拓部署,推行高效、綠色開采技術,降低資源損失,提高回采率,推廣邊角煤回收技術。煤礦設計要有對固、液、氣體廢棄物、共伴生資源和余熱等進行綜合利用的措施,積極開發伴生物、廢棄物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環境保護為主的綜合利用工程,大力發展煤矸石發電、瓦斯發電等項目,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
(二)行業節能
“十四五”期間,優化煤礦各大系統,實施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高生產效率;鼓勵企業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投入,開發、推廣先進節能技術和設備,選用節能推廣目錄中低碳節能環保設備,淘汰落后產能及高耗能工藝、裝備,加強節能管理,推進千萬噸級先進洗選技術裝備研發應用,降低洗選過程中的能耗、介耗和污染物排放,進一步降低煤炭工業單位能耗水平。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后,“十四五”期間,井工煤礦和露天煤礦單位產品能耗分別達到 11 千克標準煤/噸原煤以下、7千克標準煤/噸原煤以下。
(三)環境影響評價
1.煤炭生產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煤炭開發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造成對土地資源、水資源以及大氣環境的破壞和污染。一是井工開采引起地表塌陷,土地利用率減少,露天開采使表土層發生移運和重新堆積,破壞植被和地表原貌,均造成水土流失和和草場退化、沙漠化,特別是蒙東地區生態環境脆弱,易造成草原破壞。二是煤礦生產固體廢棄物壓占污染土地。三是未經處理的煤礦生產生活廢水外排造成水資源浪費及周邊水環境污染。四是煤炭開采產生的瓦斯、煤矸石自燃氣體及揚塵排放到空氣中,均造成一定的大氣污染。
2.煤炭礦區環境綜合治理對策和措施
一是切實落實“三線一單”管控要求。全面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意見,嚴格執行優先、重點、一般三類管控單元環境準入要求,強環生態環境源頭防控。加強“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落地應用,堅決制止違反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規定的生產建設行為及活動,用嚴格的環境準入推動全行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二是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煤炭清潔生產和高效利用。支持和鼓勵煤炭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裝備,提高清潔生產水平,因地制宜推廣使用井下煤矸石充填、保水采煤和煤與瓦斯共采等綠色開采技術,減少煤矸石、礦井(坑)水和煤礦瓦斯等排放。加大節能、節水、污染控制等煤炭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研究力度,提高煤炭集中轉化力度和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嚴格商品煤質量管理,大力推進潔凈煤替代,強化散煤治理,不斷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
三是加強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加強煤矸石、煤泥、煤層氣(煤礦瓦斯)等綜合利用發電,充分利用煤矸石和粉煤灰等生產新型建材。加強礦井(坑)水綜合利用和達標排放,選煤廠全部實現煤泥水閉路循環。積極開展礦井(坑)水、洗浴廢水及回風井回風余熱等低溫廢熱資源的綜合利用,提高礦區循環經濟發展水平。
四是加強治理,改善礦區生態環境。樹立生態保護紅線意識,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境治理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全面落實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在環境敏感區和生態脆弱區,結合資源條件和環境容量,嚴格控制煤炭開發規模,合理安排開發時序。對歷史遺留及現有渣場和煤矸石山實行綜合整治。加強采煤沉陷區土地復墾,利用煤矸石實施塌陷裂縫、溝槽回填工程,發展生物復墾和生態復墾。通過實施露天礦綜合防塵,煤礦堆場防塵,道路硬化、綠化,改善礦區大氣環境質量。通過礦區造林綠化、荒漠化治理,恢復礦區植被,保護生物多樣性。
3.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一是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正確處理煤炭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煤炭開發利用全過程。
二是嚴格執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境影響篇章或說明。強化和規范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充分吸納規劃環評提出的優化調整建議和減緩不利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強化資源開發合理布局、節約集約利用和礦區生態保護。
三是強化規劃環評約束,加強規劃環評在規劃審批、項目核準實施、項目環評等不同階段的約束和指導。加強環境監管、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定期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落實跟蹤監測、信息公開等。
4.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十四五”期間,煤炭開采會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規劃實施后,在采取嚴格生態保護和環保措施下,礦區資源綜合利用程度進一步提高,廢氣、廢渣、廢水等污染物排放進一步減少,可有效遏制礦區生態環境惡化,煤炭開采帶來的生態影響和環境污染可控制在一定范圍內,礦區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
十、保障措施
(一)強化規劃實施管理
強化規劃的戰略導向作用,完善規劃引導約束機制。制定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加強與自治區國民經濟社會“十四五”發展規劃、能源規劃的銜接,切實開展階段性評估工作。加強煤炭行業調查研究和基礎性工作,根據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做好規劃調整,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推動規劃順利實施。
(二)加強行業能力建設
與相關單位(部門)建立協調溝通工作機制,研究行業發展的重大戰略和政策,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統籌推動煤炭行業發展。加強煤炭行業智庫建設,支持煤炭行業研究機構、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提升研究能力,開展煤炭領域重大問題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支持政府決策。推進煤炭行業大數據建設,提高監測統計數據質量,為政府宏觀管理和企業經營決策提供完善的數據支撐。
(三)健全制度標準體系
完善煤炭行業管理制度,健全煤炭行業制度體系,積極推動煤炭行業地方性法規的出臺,重點建立完善礦區總體規劃、項目核準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大力推進煤礦智能化、煤礦關閉退出等方面的標準規范;探索建立煤炭行業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從綠色、安全、集約、高效等方面使煤炭發展質量可量化、可考核,為強化煤炭發展管理提供支撐。
(四)提升行業監管質量
健全責任明確、上下協調的行業監督管理體制,強化監管責任落實。加強煤炭資源開發、安全生產、加工轉化和利用等過程管理,重點做好開發管理的銜接和流通過程的監管。推進煤炭領域執法公開規范,建立完善信息通報制度,加強部門聯動執法。加快建立煤炭企業信用記錄,及時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促進誠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