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區域大氣環境聯合執法監管機制
“空氣愛串門,京津‘唇齒相依’。”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治理大氣污染需京津聯防聯控。京津兩市今后除了加強重點污染物治理技術的合作以外,還將加強區域環境執法監管,確定并公布區域重點企業名單,開展區域大氣環境聯合執法檢查,集中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對經過限期治理仍達不到排放要求的重污染企業予以關停。加強對區域和重點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組織查處重大大氣環境污染案件,協調處理跨省區域重大污染糾紛。
京津兩市今后將圍繞區域大氣環境管理要求,依托已有網站設施,促進區域環境信息共享,集成區域內各地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重點源大氣污染排放、重點建設項目、機動車環保標志等信息,建立區域環境信息共享機制,促進區域內各地市之間的環境信息交流。
建立區域大氣污染預警應急機制
對于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的大氣污染的預警,京津兩地將建設預警體系,加強區域大氣環境質量預報,實現風險信息研判和預警。并建立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構建區域、省、市聯動一體的應急響應體系。
對區域大氣環境有重大影響的火電、石化、鋼鐵、水泥、有色、化工等項目,要以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重點產業環境影響評價為依據,綜合評價其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征求項目影響范圍內公眾和相關城市環保部門意見,作為環評審批的重要依據。
津城PM2.5治理三步走
據了解,根據規劃要求,京津冀地區到2015年PM2.5年均濃度下降6%。而本市治理PM2.5將分三步走,第一階段:到2015年,PM2.5、PM10年均濃度分別下降4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達到51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第二階段:到2020年,PM2.5、PM10年均濃度分別再下降4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達到47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第三階段:PM2.5、PM10年均濃度力爭早日達到新標準限值,進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