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碳排放稅,我們或多或少都從新聞里聽到些。
2015年《巴黎協定》,標志著低碳世界轉型的開始。
此后,很多國家都開始提出自己的碳中和目標。
比如——
瑞典氣候法2018年1月開始生效,以實現2045年碳中和為目標。
法國、英國,2019年確定2050年達到碳中和。
美國2017年川普退群(退出《巴黎協定》),后來重新加群后,承諾將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
日、韓承諾2050年實現碳中和。
中國也提出要在2030年碳達峰,2060年實現碳中和。
《巴黎協定》簽訂以來,越來越多的國家做出碳中和承諾,根據英國能源與氣候智庫統計,截至 2021年底,全球已有136個國家和地區承諾碳中和。
但俄烏戰爭持續,歐洲遭遇能源危機反噬,他們反水直接掀桌子了。
荷蘭2022年6月底表示,計劃取消燃煤能源生產上限,允許燃煤發電廠滿負荷運轉到2024年。
德國2022年7月初放棄了到2035年電網中“接近100%可再生能源”的目標,并表示能源行業的碳中和目標要在燃煤發電淘汰后實現。
英國國家電網則決定延長兩座發電廠的4臺燃煤發電機組的使用壽命。
2022年8月22日,環保之都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市宣布放棄2025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
美國最高法院在2022年6月底的一則裁決中,站在了清潔能源的對立面,限制了國家環境保護局(EPA)根據《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對現有燃煤和燃氣發電廠溫室氣體排放進行監管的權力。
中科院院士丁仲禮2021在一次訪談節目中就說:“我在這給你個預測,西方這些國家就是放空炮的,你以為他們會真減排嗎?咱走著瞧。”
一
首先,咱們要搞清楚碳排放問題是怎么來的?
早在1990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委員會發表了第一份評估報告,核心內容就是:全球溫度上升,和人類活動有關。大家需要注意下時間點,1990年,差不多是發達國家完成重污染產業轉移的時間窗口。
后來的幾年里,各國反復討論,最終達成了幾個碳減排的國際公約,其中最重要的是1998年的《京都議定書》,這個協議書里確定了一個原則,叫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地球發飆,那地球人都會受到懲罰,所以每個國家都有碳減排的責任,只不過承擔的分量不一樣。
這個很好理解,碳排放的主力擔當是工業,發達國家用將近兩百年的時間完成了工業化,也提前把地球污染了一遍,而等到發達國家完成產業升級,把重污染的企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后,發展中國家工業化才進行了幾十年,它們就開始呼吁保護地球了,還要求所有人統一減排, 這就太“西方”了。
所以“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就是,發達國家要馬上開始減排,而發展中國家可以晚一點再減,并且發達國家應該出錢幫助發展中國家減排。
2009年,各國又在丹麥的哥本哈根開了一個大會,打算升級一下協議內容,把具體責任明確到國,整場大會開得一地雞毛,唯一成果就是確定了下次吵架的時間和地點,而隨后的幾次大會效果也基本一樣,大家滿懷激情的討論”吵架“,但始終沒有結果。
造成這一局面,一方面是學術界對于氣候變暖的原因存在不同看法;另一方面,各國在減排的利益訴求差異太大,根本談不攏。
咱們先說學術界。一直以來,學術界對于氣候變暖的成因就存在巨大分歧,主流觀點認為是人類活動加劇了全球升溫,但也有一部分人認為這是瞎扯淡。
因為地球溫度變化是周期性的,比如一億年前的白堊紀要比現在還要熱,而一萬多年前地球卻變成了冰河時代,后來地球溫度迅速爬升,你總不能說是山頂洞人玩火鬧的吧。
所以,要談論氣候變暖就要把時間線拉長,不能只看最近十幾年的溫度變化,如今我們正好處在溫度上升周期,就算排碳對氣候有影響,那也不是氣溫上升的主要因素。
這個觀點聽起來沒什么毛病,但問題就出在提出這個觀點的人身上。
因為支持這種說法的主要是俄羅斯的科學家,這就引起主流學界的質疑。大家都知道,俄羅斯的財政高度依賴能源出口,如果大家都減排,不去燒石油,那俄羅斯的石油賣給誰?而且,俄羅斯大部分的國土在北極圈附近,氣候變暖對它說還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但是反過來,歐洲一直力推減排,一是因為歐洲已經完成產業升級,早就過了排碳峰值;另外,歐洲的減排技術非常發達,如果達成全球減排共識,歐洲就能割發展中國家一波韭菜。
所以從陰謀論這個方向去琢磨碳排放,那這個話題就無法繼續往下聊了,目前的主流觀點仍是碳排放引起的全球變暖,而非主流的觀點也有不少受眾,這就為一些國家提供了談判的理論支持。
后面的問題就簡單了,大家根據國情選用理論,最終目的還是在碳排放的談判中獲得實惠。
二
搞清楚了碳排放問題的由來,咱們再來看看各國對于碳排放的態度。
第一類是以能源出口為主要收入的國家,它們認為碳排放就是個偽命題,這是發達國家給發展中國家挖的坑兒。
第二類是歐洲和日本這樣的發達國家,它們是氣候談判的主要推手,因為它們已經完成了產業升級,減排技術又非常發達,所以要求大家一起減少排放。
第三類是島國,海平面上升直接導致國土面積縮水,如果再不做點什么,用不了一百年,像馬爾代夫這樣的小島國,就將消失不見,所以它們最著急,減排的意愿最強烈。
第四類是沒啥工業發展前途的國家,比如大部分的非洲國家沒啥工業,碳排放的配額根本用不完,所以對減排這事完全沒意見,甚至還想著把多余的配額賣掉換點外匯。
第五類是中國、印度這樣正處在工業化進程中的發展中大國。為了表示負責任大國的態度,中國和印度愿意減排,但前提是西方應該承擔更多責任,不能因為發達國家提前完成了工業化,就要要求發展中國家不發展,顯然這不公平。
最后一類是美國,它對碳減排這事非常不積極,因為美國在2006年之前是世界頭號排碳大國,人均排放量遠遠超過中國。而且美國人大手大腳慣了,街上跑的都是大排量的SUV,根本不懂啥叫"低碳環保"。
美國雖然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但國會一直沒有批準,后來美國政府也覺得演不下去了,干脆退出了這個承諾。
所以,碳排放看似是個環保問題,但實際上是各國利益的博弈,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小算盤,而且還能找到理論支持,這種情況下,氣候談判談不出結果是必然,談出結果才顯的不符合常理。
但這個問題不可能一直拖下去,地球越來越不穩定,人類已經不能再拖下去了,必須建立起一個大家都能認同和遵守的排碳秩序。
那如何建立一個可行的排碳秩序呢?
三
在政治學上有個基本邏輯,那就是:我有能力傷害你,但我選擇不傷害你,于是談判的空間就打開了。
舉個簡單的例子,兒子期末考試沒考好,老子沒有選擇棍棒教育,而是和兒子深入探討了游戲的危害和長期的學習計劃,兒子為了不挨打,只能無條件的接受老子開出的條件,就這樣,新的秩序被建立了起來。
又或者雙方實力相當,任何一方都沒辦法靠暴力手段解決問題,于是大家就會坐下來談判,談出來的結果也會認真遵守,因為違約就會被懲罰,當懲罰超過收益時,大家也就心甘情愿的遵守規則了。
如果把這個邏輯用在碳排放上,那就是誰的碳排放量高,誰就擁有了傷害別人的能力,而如果這個國家不僅特別能排,還有能力減排,那它就擁有了談判實力。
拿歐洲來說,它就沒有這個實力,歐洲雖然擁有減排技術,但是人均排放量很低,能減不能排,也就是光有技術沒有市場;而印度正好相反,工業化才剛開始,未來還有很長一段碳排放的路要走,所以能排,但不能減。
真正擁有碳實力的是中美。
從2000年開始,中國承接了全球的制造業,工業化速度明顯加快,碳排放量也迅速上升。如今,全球每年的碳排放量達到了400億噸,其中中國占到30%,美國占15%,歐盟占10%,印度占到7.1%,剩下的國家都在5%以下。
中國人均排放量超過了歐洲,但還不到美國人均排放量的40%。
但隨著產業升級以及清潔能源替代戰略,中國的碳排放會在2030年達到峰值,隨后逐步下降,直到實現碳中和目標。
實際上最近這幾年,中國的碳排放已經開始下降,而印度的排放量卻在上升,上升的量比中國減排的量還要大。
說到這大家應該明白了吧,中、美不只是擁有碳排放的絕對實力,關鍵是技術水準到位,可以在不遠的將來實現碳減排,直到達成碳中和的目標。
而其他國家,排放量太小,減不減排根本不重要。所以,真正影響氣候談判的就只有中美,如果中美兩國在全球氣候問題上不配合,歐洲和日本就是喊破嗓子也沒個卵用。
所以,碳排放看似是個全球問題,但關鍵是在中美兩國的態度。
四
那中美兩國是個什么態度呢?
前面也說了,美國的碳排放主要在民間,如果讓美國人放棄開皮卡,那大概率刁民會上街,所以美國政府對減排這事一直不太上心。
而中國的問題就復雜多了。
首先,中國工業化開始的很晚,目前仍處在高排放階段,不能因為歐洲提前完成了工業化,就要中國不發展,維持落后和貧窮;
另外,中國作為世界工廠,幾乎就是在為全世界搞生產,所以也是在為全世界進行碳排放。發達國家把高耗能、低收益的制造業轉移到中國,自己國家的碳排放自然就少了,然后又跑過來指責中國太能排,這就太不要face了。
最后也是最關鍵的一點,那就是碳配額,說得簡單點就是每個國家每年的免費排放的量,如果排放量超標,那就要向配額用不完的國家買。
中國在為全世界生產和排放,但配額卻是以國家為標準,這明顯就是西方在套路中國,我們怎么可能答應(上當)?
所以,氣候談判一直談不妥,主要就在于游戲規則對中國不友好。中國有足夠的碳實力,和減排能力,如果中國同意游戲規則,那全球減排就毫無意義。
最后咱們再多說一句,中國之所以承諾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一是我們達成了談判目標,獲得了足夠的配額和減排技術;二是,我們的新能源產業布局基本完成,已經到了產業升級和能源轉型的時間窗口。
碳中和也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而且中國是在為全球減排,一旦實現碳中和目標,那就是拯救了全人類。
這種負責任大國的態度,完全符合中國的人設。
中國的產業升級本身也是我們經濟轉型一直在做的事,雙碳同時也是國運之爭。
總之,在碳排放問題上,中國一直都在按照自己的節奏進行,碳中和不僅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也體現了中國的國際責任。
未來的碳中和時代,也必將屬于中國。